一、為獎勵公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學校)具有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之現職專任教師,於專業實務應用研發或結果對產業具重要影響與貢獻,並對國家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其卓著貢獻,特辦理本獎項,表揚並激勵教師從事產學合作及從事技術人才培育,足堪作為典範者。
二、申請領域分為「工程領域」、「電資領域」、「人文、設計、藝術、商管及民生」及「農業科學、生技及護理」等四領域,每年擇優遴選至多十名獲獎人員,各領域依實際審查結果可流用名額;如無適當獲獎人員,得從缺。
三、各校依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所定被推薦人條件,推薦現任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教師,並應經學校審查通過,每校至多推薦3位。
四、「教育部辦裡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及本作業報名表單可逕至下載專區下載。
五、有關資料寄送等相關問題,請洽專案辦公室陳怡儒管理師,聯絡電話:(02)2730-1040,電子信箱:yiru0517@mail.ntust.edu.tw,網路填報等事宜,請洽專案辦公室劉曉彤管理師,聯絡電話:(02)2730-3611,電子信:greenliu@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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