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
1.申請對象: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間內赴日短期留學之同學,留學期間為3個月至1年未滿,需前往與本校簽署學生交流之日本姐妹校,已為日本各大學所承認之交換學生,且成績需符合日本交流協會之規定者。
2.成績限制:101學年度之在校「成績評價係數」為2.30以上者(計算方法請參考附件)
3.提出期限:5月27日(一)17:00前交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莊秀文小姐收(L001)
4.繳交資料:
(1)繳交全學年的成績單
(2)自行計算之成績係數(包含算式)
詳見附件「2013年度第二期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推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