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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法治教學平臺,特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

公告類別:一般公告
發佈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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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法務部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做為法治教學平臺,特設立「法治教育測驗專區」網站(下稱測驗網站),煩請協助轉知所屬師生善加運用。

說明:

一、依法務部115119日法資決字第11511500870號函辦理。

二、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本測驗網站(網址:https://compete.law.moj.gov.tw),提供學校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

三、另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使用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114年「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17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本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需再重新申請帳號。若於第17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本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四、此外,為鼓勵學校善用測驗網站作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之評量平臺,了解學生法治教育學習成效,法務部提供各校1名專屬帳號可下載校內學生測驗成績,以利查詢學校測驗參與狀況並可由測驗成績統計,知悉學校法治教學成效,該專屬查詢帳號皆可持續使用,如無異動,無需每年申請。

五、學校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稱聲明書)(如附件1)並至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相關操作說明如附件2);若機關(學校)已於第17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本測驗網站繼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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