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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資安系列競賽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公告類型: 一般公告
點閱次數: 1043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舉辦109 年資安系列競賽 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壹、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
「109 年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二、活動目的
為加強學生資通安全認知與技術能力,特舉辦「資安技能金盾奬」競
賽活動,透過理論知識與技術實作競技,提升大專校院與國高中學生資安
技術教育水準。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教育部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四、競賽說明
(一) 競賽分成初賽與決賽 2 階段,參賽隊伍均須參加初賽,經初賽入圍
者方可進入決賽。
(二) 競賽方式均透過本活動提供之競賽系統,以破解試題取得試題金鑰
作答計分,詳見參、競賽方式。
(三) 競賽時程
項目 時程
報名(含報名表上傳) 109 年 9 月 1 日(二)~9 月 30 日(三)17:00 止
初賽 109 年 10 月 17 日(六)
項目 時程
公告入圍決賽隊伍 109 年 10 月 23 日(五)
決賽暨頒獎典禮 109 年 11 月 20 日(五)
(四) 聯絡方式
活動小組聯絡人:徐小姐、陳小姐
TEL: (02) 2553-3988 轉 313、385
FAX: (02) 2553-1319
E-MAIL: cybersecurity@cisanet.org.tw

五、獎勵說明
(一) 初賽
為鼓勵各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初賽競賽結束後於北區競賽場
地,公開抽出 10 隊大專校院及 3 隊國高中參賽隊伍,每位隊員可獲
得 1 份紀念品。
(二) 決賽
1. 大專校院組
(1) 第 1 名:頒發團隊獎座乙座、價值新台幣 12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
狀。
(2) 第 2 名:頒發團隊獎座乙座、價值新台幣 7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
狀。
(3) 第 3 名:頒發團隊獎座乙座、價值新台幣 5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
狀。
(4) 鋒芒畢露獎 2 名:頒發每隊價值新台幣 3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
狀。
(5) 嶄露頭角獎 5 名:頒發每隊價值新台幣 1 萬 2 仟元獎品及個人
獎狀。
2. 國高中組
(1) 第 1 名:頒發團隊價值新台幣 3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第 2 名:頒發團隊價值新台幣 2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第 3 名:頒發團隊價值新台幣 1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得獎團隊所有隊員與指導老師可獲個人獎狀乙紙;大專校院組前 3
名得獎團隊可獲團隊獎座乙座。
4. 得獎團隊成績不得為 0 分,主辦單位可視競賽後成績調整得獎名
次,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
5.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2 萬元者,活動小組依
法先行代扣繳 10%稅額。
(三) 頒獎典禮:於決賽結束後舉行。

貳、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程
自 109 年 9 月 1 日(星期二)起至 9 月 30 日(星期三)17:00 止。
二、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
https://csc.nccst.nat.gov.tw ,完成上傳報名表件。
(一) 報名表件
1. 報名表:請登入活動網站,線上填寫報名資料與上傳加蓋 109 年
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匯出報名表後完成簽名。
(1) 學生證影本:提供加蓋 109 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
本。
(2) 在學證明聲明書:若無法提供學生證影本,則須提供加蓋學校/
科/系/所辦公室戳印之在學證明聲明書。
2.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位參賽者及指
導老師皆須個別簽署。
(二) 報名須知
1. 經審核後符合參賽資格者,活動網站將顯示審核通過並發送 E-
MAIL 通知,始表示完成線上報名程序。

2.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收件截止日,造成網路流
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程
序,將予以註銷。

三、報名資格
(一) 以隊為報名單位,每隊人數 1~3 人,推派 1 名擔任隊長及主要聯絡
人,;每位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該參賽者資格,指
導老師則不受此限。
1. 大專校院組:參賽者為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限為同校學生,可跨
年級或科系組隊。每校限報名 10 隊,超過隊數以完成報名程序之
順序為準,主辦單位有權依報名狀況調整參賽隊數。
2. 國高中組:參賽者為國高中(職)在學學生,隊員可跨校、年級、科
系組隊,每校不限報名隊數。
(二) 每一參賽隊伍可邀請 1 名指導老師,資格不限為學校任職之教職
員,產業界人士亦可。
參、競賽方式
競賽分成初賽與決賽 2 階段進行,符合競賽資格之報名參賽隊伍均須
參加初賽,入圍決賽隊伍則分別依大專校院組與國高中組之初賽總成績排
名各別錄取,決賽名單將於初賽結束後公告於活動網站。初、決賽相關資
訊如下所示:
一、初賽
(一) 競賽日期:109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
(二) 競賽地點:分為台北、台中、台南 3 場地同時舉行,參賽者於報名
時勾選初賽地點;主辦單位有權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地點,實際初賽
地點請以報到通知單為主。
(三) 報到時間:13:00~13:30。
(四) 報到須知
1. 請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 報到時,須繳交報名表件所有文件正本,並出示報名時使用之附
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如學生證、身分證、駕照、健保卡等),以供
查驗,若不符查驗身分,則取消參賽資格。
(五) 競賽方式
1. 競賽時間:2 小時。
(1) 大專校院組:50 題選擇題(學科) 及 4 題實作題(術科)。
(2) 國高中組:4 題實作題(術科)。
(3) 參賽隊伍可選擇推派代表或全體隊員共同作答的方式進行,惟
每一參賽隊伍僅列計 1 份競賽成績。
(4) 競賽測驗開始後,逾時不得進入試場,應試未滿 30 分鐘不得離
開試場,離開試場後不得再進入試場。
2. 試題範圍
逆向工程(Reverse)、網站相關(Web)、具漏洞的服務(Pwn)、加
解密演算法(Crypto)及其他綜合(Misc)。
3. 競賽設備
(1) 大專校院組:提供每隊 3 台電腦設備(1 台學科作答電腦、1 台術
科解題電腦,1 台術科答題電腦)。
(2) 國高中組:提供每隊 2 台電腦設備(1 台術科解題電腦、1 台術科
答題電腦)。
(3) 競賽期間限使用主辦單位所提供競賽設備,參賽者不得攜帶電
腦軟硬體工具或儲存媒體。
4. 評審方式
(1) 大專校院組:總成績排名前 30 名隊伍入圍決賽。
(2) 國高中組:總成績排名前 10 名隊伍入圍決賽。若報名隊數未達
20 隊,則依實際報名隊數取排名前百分之五十隊伍進入決賽。
二、決賽
(一) 競賽日期:109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
(二) 競賽地點: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11
號 8 樓)。
(三) 報到時間:9:30~10:00。
(四) 報到須知
1. 請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2. 報到時須出示報名時使用之附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如學生證、身
分證、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查驗,若不符查驗身分,則取消參
賽資格。
(五) 競賽方式
透過競賽系統破解競賽試題取得試題金鑰,關卡與規則以決賽當
天說明為主。
1. 競賽時間:5 小時。
2. 試題範圍
(1) 大專校院組與國高中組,皆含逆向工程(Reverse)、網站相關
(Web)、具漏洞的服務(Pwn)、加解密演算法(Crypto)及其他綜合
(Misc)題型。
(2) 特殊題型:物聯網(IoT)或關鍵基礎設施(CI)領域題型。
3. 競賽設備
(1) 主辦單位提供每隊 1 台答題電腦設備,僅供填送試題金鑰,請
參賽者自行準備電腦設備以作為競賽解題使用。
(2) 主辦單位提供每隊 3 條 RJ45 網路線與 3 個電源插座,請參賽者
自行攜帶設備轉接器,如網路轉接器或變壓器轉接器等。
(3) 參賽者可自行準備存取設備(如隨身碟、行動硬碟等),以存取下
載之資料或檔案。
4. 評審方式
(1) 分數採累計加總,依得分高低排序,若相同得分者,以完成時
間較短者為優先。
(2) 比賽成績若未臻理想則依據評審之決議,得以從缺辦理。
5. 其他
(1) 競賽期間參賽者可使用洗手間或至休息區飲用茶水,惟不得與
其他參賽隊伍人員相互交談。
(2) 參賽者於競賽結束後或中途退出競賽時,須將主辦單位提供之
設備繳回工作人員,離開場地後,不得再進場。
(3) 請所有參加決賽之參賽者,於競賽結束後參加頒獎典禮。
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於競賽中如需研討請輕聲交談,不得影響其他參賽隊伍。
(二) 參賽者於競賽中不得進行網路交談、對外通訊、網路攻擊或干擾競
賽等行為。
(三) 參賽者進入競賽場地後嚴禁使用行動裝置、無線 AP 分享器等通訊
設備,以免干擾其他隊伍。
(四)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如違反競賽規則或破壞競賽秩序,情節嚴重者得
取消參賽資格。
(五) 參賽者如對任何軟硬體有蓄意破壞之行為,包括蓄意竄改軟體、系
統或修改軟、硬體設置等,參賽者將被取消資格且應負賠償責任。
(六) 競賽中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而導致競
賽無法進行,則主辦單位有權重賽或依據情況公平裁定之權力。
(七) 主辦單位得視情形修訂競賽規則並即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如遭遇不
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終止競賽進行。
(八)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正之權力,並將異動之訊息
公告於活動網站。
(九) 防疫須知
1. 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活動將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公布之防疫規定,隨時調整實施相關防疫措施或停止辦
理,敬請配合。
2. 於防疫期間,參與活動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如參賽者遇查核身份
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以供查驗。
3. 進入活動試場前,請配合量測體溫並請務必提早前往配合量測,
若額溫超過 37.5 度以上,不得進入試場。
4. 若有咳嗽、發燒或其他類流感症狀,請務必儘速就醫。平時應保
持良好衛生習慣,並注意自己體溫、落實自我健康管理。
發布日期: 2020/09/22
發布人員: 林孟君